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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原告的地址可以写成可以收到信件的地址。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提交诉讼文件,应直接提交给受送达人。受送达人为公民的,本人不向同...
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向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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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您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您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话,可以到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您起诉离婚的可以到您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去绵阳市辖区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也就是你的户口所在地的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包括,涪城区民政局地址:南河路文兴街6号;游仙区民政局地址:东津路28号;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地址:潍城区直机关综合办公大楼3号楼一楼;梓潼县民政局地址:和平街西段58;平武县民政局地址:平武县行政新区民政局大楼;江油市民政局地址:四川省江油市东大街北段145号等。
起诉离婚在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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