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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
经亲自鉴定确认后,你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况如下: 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B、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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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如对方同意变更,可直接协议变更;如对方不同意,可提起变更监护权诉讼。但法院只有在以下条件下才会支持变更监护权:一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二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三是8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另一方有抚养能力;第四,其他情况。所以如果你想要回到孩子的监护权,建议你收集:①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的材料,对方的经济能力无法支撑孩子的生活,对方虐待殴打孩子,对方有吸毒、酗酒、赌博等可以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材料;②假如孩子的监护权归对方所有,但一直跟随你生活的证据材料。比如陪孩子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等;③比如孩子8岁以上(北京6岁),可以收集孩子表达愿意和你一起生活的视频和录音(也可以让孩子出庭亲自表达愿意和你一起生活)。以上三点中最重要的是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孩子表示愿意和你一起生活,所以你可以从以上开始准备,争取恢复孩子的监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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