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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精神病杀人,如果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
1、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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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精神病人无法识别或者控制自己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格照顾和医疗;必要时,政府应当强制医疗。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完全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具有识别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管在哪杀人,只要是在发病状态,即是属于完全不能控制辨认自己行为的时候,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也就是说不必承担刑事责任,家人不承担其刑事责任,即家人不会坐牢的;但是,相应的民事赔偿还是必须要买单的。 由此也得出,没发病杀人,那么在实施侵害他人行为时,施行者具备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时候,是需要承担刑事及民事责任的。 至于发病程度,是否构成行为人不自控,则需要有资质机构出具鉴定证明才能起到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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