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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拆迁面积补偿,和户口无关。1、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按照被征收拆迁房屋的合法所有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只与房屋建筑面...
按拆迁面积补偿与户籍无关。1、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根据被征收拆迁房屋合法所有权证明中载明的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仅与房屋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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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只要符合当地的分户政策,就可以分户,这和当事人是否结婚,没有必然联系:一、关于办理户口分户的审批条件:以《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为例:第八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一般住家户以家庭为单位立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第九条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合法固定住所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担任。集体户户主由所在单位指定。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家庭户户主负责保管本户的居民户口簿,申报与户有关的户口登记,督促户内其他成员申报户口登记。第十条符合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一)房屋权属证明;(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三)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四)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第十二条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总结一下,上述规定的条件: 1、己成年(满18周岁) 2、自己要有固定的收入(打工要有单位用工合同协议才算) 3、有固定的住处(租房要有协议才算)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三、办理步骤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福建省为例,未结婚不可以办理分户手续。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第十一条公民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提交下列材料之一,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私有房屋产权证;(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三)土地使用证。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地址,不得办理立户。第十五条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结婚证》;(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分户时,符合下列关系之一的,原户内成员应当分在同一户内:(一)夫妻;(二)未婚子女及其父母。父母仅一方在原户内的,其未婚子女应当与原户内的一方分在同一户内;父母离婚要求分户经核准的,其未成年子女应当与抚养方分在同一户内,成年子女由本人自行决定,但已婚子女夫妻原在同一户内的,应当分在同一户内。
没有结婚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换句话说,没有结婚证,只是办了酒席,双方家族接受了你们两个结婚的事情,不过法律并不承认你们的关系,为什么两个人结婚要拿结婚证的原因就在这里,结婚登记了,才是合法夫妻,现在想分开,还是要你们自己双方尽量协商好,免得经常来闹事,也是很烦,不过他如果很过分的话,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和安全,说明他不够尊重你的选择,这种事勉强不了的,他有权利选择不分开,你也有选择的权利,关键是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别人,还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口不择言,闹事,那是人品问题,可以报警处理,没有结婚证,就不是家庭矛盾,警方可以处理的,如果没有走到这一步,还是好言相劝,看在往日的情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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