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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赡养父母是一种法律义务。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
不赡养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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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对父母赡养义务:(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如果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 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一般来说,无论何种情况都不可以不赡养父母。但必须是子女具有赡养能力的前提下。即子女未成年,子女存在没有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丧失行为能力等情形,导致其不能独立生活等情形下,因不具有赡养能力而无效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却没有做出任何规定。而法学学者也有争议。大多数学者认为,父母故意虐待或者遗弃未成年子女,原则上丧失了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除非得到子女的宽恕或已经对子女采取了重大的补救措施。但是如果是父母因为生活困难或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则子女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赡养父母。司法实践上如果是父母恶意遗弃或者虐待子女,子女因此要求不赡养父母,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坚决反对子女对父母无条件的赡养义务。法律讲究的是权利与义务对等,若父母遗弃、严重虐待子女,甚至对子女做出犯罪行为,如极少数兽父强奸侮辱亲生女儿,这种情况下还一味强调子女必须赡养父母,无疑是极大的不公正和不合理。同样是法律义务,为何父母可以不抚养子女,而子女在任何情况下都要赡养父母?这根本不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也不符合正义。若要求子女任何情况下都要赡养父母,那完全就是在宣扬和认同封建社会的愚孝,就是等同于要在新社会也要“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就是等同于在延续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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