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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
一般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1、客体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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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生产者和销售者在产品中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额在50元以下%二倍以下罚款。销售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除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外,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罚款的两倍以下。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不到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罚款的两倍以下。销售额超过200万元。从15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开始,销售额为50%罚款或没收财产的两倍以上。这是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伪劣、不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销售金额不满50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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