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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
因死亡怎么索赔:因遭受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权利人可以向起诉主张的赔偿款项包括死亡赔偿金、、被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以及死者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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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9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报告如下:1。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45元;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462元;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567元。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的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残疾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丧葬费=上一年度被诉法院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抚养人生活费=被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人民币/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医疗费+医疗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受害者误工收入(每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当地医务人员同等级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于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2、营养费=受害者伤残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13、直接财产损失=受损财产的直接损失(需要鉴定)。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残疾为基础)。
交通部门认定责任后,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肇事者和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收入证明或收入状况的证据有固定收入的,有单位开具有公章的书面证明,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等。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可到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开具。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均无法提供的,受理法院会根据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误工时间证据(1)病历或医院小结等病历及医院小结上一般会载明就医时间,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等信息。(2)误工证明有单位有条件的,可以让单位出具误工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3)误工期司法鉴定书如果对方不认可或存在争议的,可提请进行误工期司法鉴定,来确认误工期限。第三点需要注意,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最好由双方共同委托或者委托人民法院挑选鉴定机构鉴定。因单方委托作出的鉴定对方可能不予认可,有权重新鉴定。需要注意的是,当前法律规定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并且,劳动者退休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继续工作,不受法律限制。另有规定,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那么,其实没有明确规定要受年龄限制。所以,虽然交通事故时受害人已经退休,但是仍继续参加工作的,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时,是可以主张误工费损失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受害方的人身、财产权益都有可能会受到损害,为了弥补自己的损失,在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之后,受害者就可以带着认定书、误工证明、医院开具的医疗费发票等相关材料,向肇事责任方提出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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