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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体方面。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信用卡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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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信用卡诈骗罪的方法: (一)不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不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不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不恶意透支的《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了避免构成信用卡,那么首先要了解信用卡诈骗罪这个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行为有以下几种: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进行诈骗。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进行诈骗,所谓冒用他人信用卡,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骗取财物的行为。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信用卡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呢”就会去了解分析各种信用卡用卡管理的法律法规,找出漏洞制定自认为比较完善的犯罪实施流程实行诈骗行为;对于这类人我们要严格惩戒,对于信用卡的发行,提升了国民经济,方便你我,我们要正确按规定使用,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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