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好意施惠是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法律行...
你所说的是好意施惠,1、相对人无给付请求权。好意施惠关系并不是合同关系,无法律上的拘束力,当事人之间不产生债的关系,当然也就不发生给付请求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对其行为进行处罚。首先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处理“社会生活类”的噪声,对于此类噪音可以向公安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比如工地夜内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等产生的噪音。在工地上打桩、混泥土搅拌等噪音,都是属于环保部门直接监管的范围。
所谓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除人身关系以外的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这是合同的本质特征,这一特征明确了合同行为与单方法律行为的界限。 3、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任何法律行为都具有目的性,合同的目的性在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此目的性使其与一般的商量行为区别开来。 4、合同是当事人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所达成的合意。这是民法上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意思自治原则是民法的最高指导原则,是其他民事法律制度构建的基础,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在法定范围内享有广泛的行为自由,并且可以根据自的的意志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包括将选择其行为内容的自由、选择行为对象的自由、选择相对人的自由、处分自己权利的自由以及选择救济方式的自由。 5、无偿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与有偿合同相对。它们是根据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需要负对价为标准。所谓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权益,无需偿付相应对价的合同,如赠与、无偿借用、无偿的消费借贷等合同等合同则为无偿合同的典型。正是因为无偿合同和好意施惠都具有无偿性而使得人们很容易混淆无偿合同与好意施惠行为,这是由于人们没有抓住好意施惠行为与法律行为的本质区别,而二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行为人内心是否具有发生一定的私法效果的意思,即效果意以上就是关于赠与合同与好意施惠的内容,我们做出了详细的解释,不懂的朋友可以多阅读上文。
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对其行为进行处罚。首先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处理“社会生活类”的噪声,对于此类噪音可以向公安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比如工地夜内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等产生的噪音。在工地上打桩、混泥土搅拌等噪音,都是属于环保部门直接监管的范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3人已浏览
370人已浏览
246人已浏览
1,2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