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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
酒驾被判处拘役的,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刑期,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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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施就近关押改造的处罚方法。拘役的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拘役期限。依照刑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数罪并罚时,拘役最高不得超过一年。二、执行拘役。依照刑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留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天到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情支付报酬。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县、市或市辖区公安机关设立的拘役所执行。没有设立拘役所的,可以在公安机关看守所执行。(3)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扣。根据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拘役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一日。拘留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施就近关押改造的处罚方法。拘留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较轻的处罚。上述就是拘役的执行程序。
根据刑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执行方式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情支付报酬。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县、市或市辖区公安机关设立的拘役所执行。没有设立拘役所的,可以在公安机关看守所执行。
拘役缓刑如何执行: 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的内容不同,执行的机关也有区别。主要有二类。一类是原审法院或其委托的其他法院负责缓刑的执行。法院内设专门的执行法官或缓刑监督官,罪犯应定期与缓刑监督法官联系,报告情况,这一类占绝大多数。另一类是由特设的保护观察机关执行,由原审法院指导。美国、日本等少数国家设有这样的机关。此外,我国的缓刑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宣告缓刑时,应同时宣告缓刑的考验期。根据我国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即使对犯罪人已先行羁押,羁押的期间也不计算在缓刑考验期限的时间之内,更不能将先行羁押的期间折抵缓刑考验的时间。 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 缓刑有条件地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罪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或者缩短缓刑考验期。二是罪犯在缓刑期内又犯新罪,则应由法院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处以新的刑罚。 此外,根据刑法第449条规定,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害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这是一种特殊的缓刑规定,是在特定情况下对特定的对象缓刑执行的特殊处理制度,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 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主要有两个,即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以及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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