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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骂人不犯法,算骚扰。可以选择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可能会对骂人者进行处罚,一般不会涉及的犯罪,只是涉及到一些骚扰行为,可以直接拉黑。...
1、根据我国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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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打电话不一定要立案。立案条件是司法机关决定受理案件的条件。只有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才能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才不能立案。立案条件主要为:(1)案件依法由本机关管辖;(2)审查案件来源来源材料(起诉、举报、自首等)确实存在犯罪事实;(3)根据犯罪事实的情况追究刑事责任。案件不属于自身管辖权的,移送主管机关。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的,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民事诉讼法院的立案条件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的实质性要为:1。原告是本案直接有利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派出所包庇犯罪人,可以打上级公安机关或当地检察院的电话。《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第四十二条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第四十三条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第四十四条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有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辱骂他人也是违法的。造成后果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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