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刑事拘留到期后变更刑事强制措施,转为逮捕。根据规定,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其...
刑拘期限为3日,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至7日;对于结伙、流窜、多次作案的可以延长至30日。如果单人单案,最长也就是7日内就需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1、刑事拘留期限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 2、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是:1.刑事拘留的执行地点在拘留所,而逮捕的执行地点在看守所。2.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3.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而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