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因情况紧急,为保障公共安全,铁路监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立即执行。...
依据《条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行政处罚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规范铁路安全行政处罚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违反《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违规要求设计、施工单位压缩建设工期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相应罚款:(一)未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一般事故的,处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的,处4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条例》第十条规定,建设单位选择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建设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处以相应罚款:(一)单项工程合同价款超出施工资质等级允许规模1倍以内的,或者选择超越1个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建设的,每一起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单项工程合同价款超出施工资质等级允许规模1倍以上2倍以内的,或者选择超越2个及以上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建设的,每一起处70万元以上9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单项工程合同价款超出施工资质等级允许规模2倍以上的,或者选择没有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建设的,每一起处9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92人已浏览
1,176人已浏览
2,121人已浏览
3,0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