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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
1、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月收入未达到5000元的,不交纳个人所得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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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正确名称为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或免税额)是指国家为完善税制,更好地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制。2011年4月2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计划调至3500元。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最新起征点和税率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1年6月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免征额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2018年6月,个税起征点拟调至每月5000元。
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缴纳社保后,工资小于或等于5000元,不再需要缴纳税款。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纳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快速扣除; 月应纳税所得额=(工资-四金)-5000; 实际工资=应付工资-四金-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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