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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比较婚内赠予、婚内析产、公证遗嘱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因为这三者是不同慨念。本案,丈夫愿意将房产全部产权归于妻子,要注意是否有权处理该房产...
根据法律,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为无效。但第三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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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意思我大致明白,就是您不希望您和您男友婚后共同创业得来的财产分给他的女儿,对吧?但是有一点我要告诉您,他的女儿永远是她的女儿,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对他遗产的继承权,份额当然看情况确定。您要达到目的的方法有两个:一是协议你们婚后的财产只属于您和以后的孩子所有,即您丈夫没有所有权;二是要求您丈夫以后立下遗嘱,他以后的遗产只归您和以后的孩子所有,即剥夺他女儿的继承权。两种方法,是否能成功取决于您和您现在男友的协商,并且都是不违法的。但在这里我想劝您一句,女儿毕竟是他的女儿,您的出发点是公平,但他给女儿的那个房子,应该也是他们夫妻共同创业的成果吧?并且,在结婚前或结婚时夫妻讨论这样的事且要达成协议,对方心里是否能接受?这也是个问题。总之,我已经把办法告诉您了,并且我保证这些都是合法的,但我还是要劝您慎重!三思而后行~!~!张峰,12/3
----------------------------爱是不离不弃! ---------------------------无论贫穷与富裕,无论疾病与灾难! ---------------------------当你妻子有了伤残后,你更应该尽一个丈夫应尽的责任,而不是去逃避! ----------------------------当你,在和你的妻子在结婚证上签字的那一刻起,你们对对方就有了责任! =====一个不负责的男人,一个怕麻烦的男人,一个无情无义的男人! ======在自己的老婆最痛苦.难煎的日子里,弃之而逃的男人,连最起码的责任与人情都没有的男人,你还有什么资格去连累另一个女人!
根据法律,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本案中,你丈夫是否是精神病人应由专门的权威机构作出认定,如果你丈夫确实系精神病人,则其将财产赠于他人的行为当然无效;如果其不是精神病人,其将财产赠于他人的行为一般来说应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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