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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证据能力,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的法律上的资格,故又称作证据资格。证据能力是个法律问题,是否具有证据能力,要由法律作出规定或由...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外遇的证据使用。聊天记录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 1、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具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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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如果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则证明力较弱,从本律师代理离婚案件的经验来看,一般难以证明出轨的事实。退一步说,即便证明了男方有外遇,从法律上来说,也没有多大作用。 关于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男方以婚前个人20万支付的首付应当予以返还,剩下的价值原则上均等分割。 至于6岁的孩子你也可以主张抚养权,但该年龄段的子女抚养权的争取有许多技巧需要注意,建议仔细研读相关法规。 你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如果不能满足上述回复的要求,可考虑起诉离婚。
QQ、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等均属于民事诉讼证据中视听资料的一种。司法实践中,以QQ聊天记录、微信等电子证据向法院起诉的并非个案。目前有法院根据个案特定情况,推断网上聊天记录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并据此作为佐证以判案。 但QQ聊天、微博、微信等作为电子证据的一种,具有无形性、易破坏性、多样性、高科技性等特征,存在着许多先天不足,证明力较弱。原因主要有两点: 一是由于网络的虚拟程度高,QQ、微信等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值得怀疑,法院在对此类电子证据的审查认定上存在很大的难度。 二是由于聊天软件非实名制注册,聊天记录中的名字都是虚拟的,很多情况下不能认定其中那个网名就是当事人,这就使得聊天记录的证明力比电子邮件更弱。 因此,除非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否则网上聊天记录难以作为证据得到法院的采纳。审判中,在离婚案件中,时常有当事人拿着QQ、微信聊天记录,试图证明对方有婚外情,但很少被法院采纳,一是聊天记录中的身份难以确认,二是即便能够确认身份,也不足以证明现实生活中的婚外情关系,不能作为离婚官司中对方有重大过错的直接证据。
1、老婆出轨了聊天记录能做证据。男方要证明女方婚内出轨可以提交的证据有女方主动承认自己婚内出轨的书面材料、聊天记录、录音等;男方报警女方在外出轨时,警方的笔录或者报警记录;女方和出轨对象来往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 2、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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