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是否合法要分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1、根据《...
原则上物业管理公司并不负责小区的安全,只是协助公安部门.但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或者保案公司之间有特别约定,应从其约定.如果你认为物业部门或者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物业存在过错,应当根据过错程度的大小来承担责任。比如:进出小区的外来人员是否登记、被询问;保安是否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巡逻;监控录像出现异常情况是否引起物业人员的警觉;物业服务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态度等等。同时,还要看业主自身是否存在疏漏,比如有的业主过于相信社会治安,睡觉或外出时不关阳台门和窗;钥匙遗失后不换门锁;巨额现金随意存放等等。业主自身疏于防范也应当承担责任。 业主要正确理解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首先,物业和业主之间是委托服务关系,双方签订的是委托合同,应当看合同对被盗有无特别约定。物业如果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管理制度要求行使了自己的职责,就不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在管理服务方面存在过错,就应当按照过错程度的大小承担责任。业主被盗的责任最终还是应当由窃贼来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是为业主提供服务的成本报酬,既不是业主财产的保管费,也不是财产的保险费。其次,物业管理中的保安工作也只是配合居委会、公安机关搞好治安防范,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区域的公共秩序,而不是为某单个业主看家守财。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能力是有限的,从客观上并无法完全杜绝盗窃案件的发生。可以说小区保安人员的配备及其工作,已经阻止或避免了许多案件的发生,把案件降到最低限度,作为服务对象的业主已从中受益。 您可以根据上述解释按照您的具体情况来处理家中被盗后的责任分担。
商业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一般各地实行的是市场价。也有需要到物价局备案的,主要看地方规定。收费标准与业态、所处的位置、管理标准的要求不同有很大差别,也和物业设施的配置状况有关,并且与其他方面的收费(如面积计算方式、能源费分摊方式、空调费收取方式)相联系。具体的内容和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是否合法要分情形,具体分析如下: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1、根据《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 2、管理费的收费依据是《合同法》及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合同法》第365条及第366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此,物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是可以利用小区的土地进行经营的。车主向物业交纳的其实是车辆保管费。基于上述关于小区停车位归属的分析,总结如下: 1、在第一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收取停车费的。因为此时各个车位属于购买或接受赠与的业主所有,停车场内的公共部分属于所有拥有车位所有权的业主共有。 2、在第二种情况下,物业公司经过建设单位的授权之后是可以代替建设单位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的,但此时的停车费标准也不是由物业决定,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具体约定。也可以说物业此时是没有权利要求收取小区停车费。 3、在第三种情况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对于停车场的使用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中约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86人已浏览
319人已浏览
255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