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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的征缴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代收代缴;(二)当事人系职工的,由所在单位代收代缴;(三)由当事人到...
所谓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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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一直以来社会抚养费的存废问题备受争议。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指出,修订采取修正案的形势,对存在分歧,暂时形不成共识的问题以及适合在配套法规中解决的问题,暂不修改。而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也认为,调整生育政策不仅需要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还要重视解决具体问题,如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政策、失独家庭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服务改善等,设计一些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修订。根据上文对新人口法中社会抚养费内容的相关介绍,想必大家对
不交社会抚养费的后果: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直接的后果是由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作为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必须承担违法生育责任,履行法律义务,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当事人拒绝的,计生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直接的后果是由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又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缴纳社会抚养费,可以上户口,具体咨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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