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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批发市场和区域批发市场要逐步推行合约制度。...
各省级供销合作社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供销合作社批发市场管理办法,并报总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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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市场章程、交易规则包括以下内容:(一)批发市场名称;(二)经营、服务宗旨、交易范围和主要交易品种;(三)组织、监督管理机构的组成方案及职责权限;(四)招商方式对入场交易资格的规定;(五)交易方式和结算办法;(六)市场管理人员的有关事项;(七)批发业务人员的有关事项;(八)交易时间;(九)代理规则;(十)有关设施的使用和代理手续费的收取办法;(十一)财务、会计、审计制度的规则;(十二)其他有关内容。
供销合作社各类批发市场要积极引进现代经营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批发市场的功能,中心和区域批发市场要逐步实行管理与经营的分离。
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建立不同层次的批发市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对中心批发市场名称统一规范。(一)中心批发市场:指建在大的商品集散中心,并经总社按照市场建设规划批准的,交易量大、辐射面广、功能齐全的商品批发交易场所。名称为×××(所在省、市或区域)×××(交易,商品类别)中心批发市场。中心批发市场达到规划标准考核指标的,经批准可挂总社统一监制的标识牌。(二)区域批发市场:指交易较为集中,能在跨省际区域发挥作用和影响,按照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建立,并报省级供销合作社审核,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批准的商品批发交易场所。(三)初级交易市场:指为当地人民生产生活服务的各种类型的商品批发或批零兼营的交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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