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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情况下,支付的补贴费用。...
高温津贴不能成“纸上权益”近年来,人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都曾多次强调,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且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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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费主要见于下列文件(该文件也并未直接使用“高温费”一词,而是使用“高温津贴”): 1、《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186号)。 2、《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1〕141号)。 3、《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防暑降温措施管理法》。
截止8月19日,融360监测数据显示,南京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已普遍调为5成,比上月高出5%。首套首付也基本上调为3成,据了解目前只有两家银行可执行2.5成首付。 首付的具体规定如下: (1)对于有未还清的住房按揭贷款记录的客户,再次申请购房商业贷款,首付不低于5成。 (2)对于名下有房或有过住房按揭贷款已经还清的再次申请贷款首付不低于3.5成。 (3)对于无房无贷首次购房的客户,首付不低于3成。 本次对利率并无大的调整,首套满足条件的客户基本可以做到基准利率的9-9.5折,二套上浮10%。
为您提供浙江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企业职工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保证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了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经济欠发达地区确需降低标准的,可由地级市人民政府在下浮20%的范围内确定,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高温津贴标准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列支。用人单位在其他时间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工作的,除应按行业规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外,也应不低于上述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二、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三、每年6月至10月期间,用人单位应视高温天气情况向职工免费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四、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和休息,适当增加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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