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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财物如何处理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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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期间以时、日计算的,其开始的时、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应从开始时、日的次时、次日起算,经过期间的实际时数和日数,即为期间届满;期间以月、年计算的,其起算以日为标准,经过期间的实际月数或年数,以与开始期对应的那一日为期限届满。而不是以月的第一天起算,一个月为30日为标准来计算的。期间届满日为节假日或其它法定休息日的,应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节假日在期间中间的,不予扣除。
行政诉讼时效的起算一般是从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何为“知道”?法律未作相应解释,通说认为,所谓“知道”应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对人行为内容及诉权和起诉期限,而非道听途说,如果依照法律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以口头形式告知,亦必须制作笔录,行政相对人通过非上述途径而得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不能视为“知道”。另外,不作为的行政案件,根据《解释》第三十九条规定,其起诉期限的起算有三种方式: (1)自申请之日起60日; (2)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可随时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第六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起诉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对于行政诉讼操作的具体请如下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对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的处罚有异议,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的行政管瞎机关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原行政行为处罚机关所在地民法院提起诉讼。《》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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