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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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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孩子接触社会的一座桥梁,但是在学校里各种情况频发。父母最难过的事情之一,就是发现自己的孩子受到了其他人的欺负。心疼而又恼火的同时,又该教孩子怎么办?首先家长要保持冷静发现孩子受到欺负会让你非常生气――有时甚至变得不理智。如果你保持冷静和理智,事情往往会解决得更好。与校方取得联系父母要把发生的事告诉孩子的老师、校长。可以自己去,也可以带孩子一起去!联系侵犯者家长如果这种欺负是身体上的,而且你已经学校都谈过了,就可以联系这个侵犯者的父母。让他们知道发生的这些事情,并告诉他们你希望这一切立即停止。有些父母很可能丝毫不清楚自己孩子对别人都做了些什么。让孩子参加武术训练你也许并不希望孩子对侵犯者实施身体上的报复,但情况一旦恶化,让孩子有自我保护的能力总是好的。这些训练还可以大大提高孩子的自我尊严,减小他成为受欺负者的可能。各位家长,你是这样做的吗?
根据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务范围内的监督、保护义务,致使未成年孩子在学校发生意外遭受伤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失相应的民事责任。学校尽了监督义务,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学校未尽职务范围内的义务致发生损害结果的,学校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协商不成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学校或侵权孩子监护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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