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申办单位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需通过所在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提交积分落户申请。 2.申请人应在用人单位使用北京市“...
一、申办单位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需通过所在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提交申请。 2.申请人应在用人单位使用市“法人一证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居住证积分申请由用人单位提出,单位经办人网上预约申报后,在预定日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窗口办理。 2、用人单位提交本单位积分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4月30日和10月31日。 3、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市人力社保局部分)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即时将有关材料分送至积分审核的各相关部门服务窗口。因特殊情况不能即时送审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逾期不再受理。
1、申请人本人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相关申办材料;2、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指导申请人填写《市申请表》并确认签字,核对材料;3、对材料不齐全的,工作人员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4、对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5、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公安部门制发的证件后,工作人员会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申请人凭个人有效原件和受理回执领取证件。
一,申办单位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1、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需通过所在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提交积分落户申请。2、申请人在使用者使用北京市法人一证通的数字证明书通过系统登记后,登记系统填写个人积分指标信息,使用者在系统内审查确认后提交。在申报阶段内,提交的积分指标信息可以修改。3、在合法稳定住所指标中,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的,应当提交结婚证明书的原件和复印件4、纳税指标中,需要证明企业纳税情况的,应当提交申请人在市在市内投资企业的纳税证明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查、审查:现场审查和积分审查可以在审查阶段同时进行。三,公示: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研究提出年度落户分值,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发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8人已浏览
376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2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