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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快速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收入-1600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应纳...
根据相关法律,关于全额免征个人所得税如下 (一)法定免税项目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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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明确对符合居民个人标准的境外人士的税收优惠。新个人所得税法将判定居民个人的标准由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调整为满183天。为吸引境外人才,加大对符合居民个人标准的境外人士税收优惠力度,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现行实施条例为五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二是完善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统一调整为经营所得。为支持鼓励自主创业,对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给予家庭生计必要支出减除,实施条例规定: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是明确相关事项的政策界限。实施条例明确了个人所得税征收中一些重要事项的政策界限,包括个人所得税法所称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等。
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度,工薪所得的费用扣除并没有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等情况,对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来说,显然不够合理,应尽快将分类所得税制改为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在扣除方面要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以及个人的住房贷款、医疗支出等因素。个人所得税最重要的职能就是收入的调节职能,家庭式个人所得税制能够从根本上体现并加强这一职能,笔者认为,实行家庭式个人所得税制是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大势所趋。
个人所得税是按扣除五险一金之后的工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35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算扣除数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按《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务院《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职工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应由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减除费用3500元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职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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