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法没有规定时间。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认定减刑,就是审查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是否符合减刑的条件。 减刑的条件包括: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定刑是指刑事立法中对特定犯罪规定的刑种及幅度。可分为: (1)绝对法定刑,即绝对确定刑罚的种类和范围。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刑法典曾加以采用,在现代各国刑事立法中则很少出现, (2)相对的法定刑,即规定几种可供选择的刑种和幅度,法官可以在此范围内自由裁量。中国刑法中的法定刑为相对法定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五年以下(刑量),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刑罚的种类)就是本罪的法定刑。量刑是指裁量刑罚。幅度是指包括的范围,最高点与最低点之间的距离。 2、我国刑法为体现“罪责法定”原则,对每种犯罪根据其社会危害性设定的处罚的标准。如故意伤害罪中致使受害人“重伤”的情况,量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官在审判时,没有法定理由,不得超出这个范围,只能在这个范围内给犯罪嫌疑人裁量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根据《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是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以后可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可达二十年。
减刑的幅度,依不同的刑种有不同的限制。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二、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三、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十五的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9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