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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
由包工头承担责任,如果房主有过错也应担责任,如果雇员有过错,可以相应减轻雇主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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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能力从事某种工作,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一般发生纠纷的原因是雇佣者在工作中受到人身损害,或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这个赔偿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如果双方有书面合同,应按合同约定解决。如果是口头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可能会有很大的分歧。雇佣关系,员工从事雇佣活动造成损害的,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员工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员工索赔。而如果法律关系定性为承揽,则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你表哥家属可以向雇主索赔。这是必须的。节哀顺变。 恶人先告状,或许就是如此了。 即使你们必须给雇主赔偿,那么可以从他必须给你们的赔偿中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你的案件涉及几个法律问题: 一、你已经有条件形成无固定劳动期限的劳动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证明问题。你手上没有劳动合同,因此你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你与厂方的劳动关系。 三、经济补偿问题。你已经联系工作超过十年,厂方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给你。 四、赔偿问题。厂方违法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应当给予赔偿。 五、社会保险问题。你十几年的社会保险,厂方是否已经帮你缴纳。 六、辞职的手续问题。为了充分保障自己的权益,你需要以法定的程序解除合同,否则可能造成自己以后继续就业、领取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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