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
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假冒专利的行为如下: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申请文件。 《专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1、在制造或销售的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2、在广告或其他声明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码,使人们将设计的技术误认为他的专利技术。;3、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误认为合同设计的技术是他的专利技术;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和专利申请文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90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