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借款人下落不明时能否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2022-11-01
潘某的说法是错误的。按照你所说的,潘某是你与吴某借款关系的一般保证人。根据我国《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这就是一般保证人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在你没有起诉吴某之前,潘某是有权利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但该条第三款又规定了几种例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如果吴某现在下落不明,也就符合了该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那么潘某虽然是一般保证人,但是也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你可以直接要求他承担担保责任。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