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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本人是没有权去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的,但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债务纠纷非常多,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民事债务纠纷一般需要强制执行,债权人有权强制执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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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能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五条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问:我与几个股东共同开设了一家有限公司,某股东持有20%的股权。现该股东因债务纠纷被法院终审判决还款。请问如果该股东还不了,法院会不会强行以其在公司的股权抵偿债务解答:如果该股东未清偿法院裁判确定的法律义务,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将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该股东的股权。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依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公司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义务就股权转让事宜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于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购买股权的新股东,公司和其他股东不得否认其效力,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此项对于公司章程的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而直接发生效力。ttttt
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如果第三方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未提出有效的书面异议,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在接到法院执行通知后暂时缺乏偿还能力,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只能对到期部分予以执行,则应当在法院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书面提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债务人的到期债权的申请,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人民法院不能执行。而且在人民法院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债权有部分到期,申请人请求法院直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要有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形,不到期的债权,这类债权也应按到期债权对待,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可在结算后双方无争议的情况下予以执行,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则不影响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则由法院就该项债权直接对第三方予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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