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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领取了结婚证,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双方一起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需要起诉到法院,到...
办理离婚登记并不是一定要去领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都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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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情况,结婚证可以在男女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领取。一方户口不在当地,另一方户口在当地,可以选择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mainlandChina结婚的,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华侨在mainlandChina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协议离婚并且已经领取结婚证后,对分割财产反悔,在一年之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应该在财产分割存在问题的前提下提出。如分割不存在问题,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婚姻法解释二》对上述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不需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在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即可。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华侨等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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