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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根据该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
子女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根据该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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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子女抚养费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意见》第7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支付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支付方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1)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2)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除了经过法院查明的特殊情况或双方当事人就抚养费问题当成协商一致,一般情况下,离婚女方抚养费吗这一问题答案是肯定的,离婚后女方如果不是直接抚养子女,那么就需要向男方支付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生活费用的一部分,以分担子女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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