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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犯故意伤害罪判了七年,2008年被假释,2013年又犯罪算是累犯吗?

2022-09-15
《》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实行。”第八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被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罪,应当,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根据这两个规定,只要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罪,无论新的犯罪行为是否在假释考验期限内被发现,均应当撤销假释,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并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已经执行的刑期,不计入新判决确定的刑期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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