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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是,牵扯到财产分割的离婚诉讼费用,财产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按照50元——300元缴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
规定是,牵扯到财产分割的离婚诉讼费用,财产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按照50元--300元缴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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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是,牵扯到财产分割的离婚诉讼费用,财产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按照50元——300元缴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第三章交纳标准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采纳
规定是,牵扯到财产分割的离婚诉讼费用,财产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按照50元——300元缴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第三章交纳标准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采纳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 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 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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