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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后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四种:(一)双方自愿协商;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
1、对于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鉴定,也是找医院索赔的依据。 2、可以向卫生主管机关下面的医疗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也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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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索赔: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双方协商:对中小型医疗机构而言,在过错明显的情况下,对构成医疗事故无争议的,争取通过协商解决。对于大型医疗机构来说,谈判成功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二)行政处理:申请医疗行政部门调解。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争议的,主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论作出后,可以协商或由医疗行政部门主持调解。
当发生医疗事故之后,首先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要求索赔,如果无法达成一致的,则可以通过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要求一同调解,来形成赔偿协议。如果以上两种方式都不能达成有效的索赔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纠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上上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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