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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一审判决还在上诉期内的,可以上诉,在二审时提交新的证据,二审法院会结合案情对该证据是否采纳等作出认定后,作出二审生效判决。 2、如果...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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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3】没有收据和发票的情况下,(收据和发票是书证)只要有其他七种证据,例如:视听资料等经过审核后可以作为证据还用的。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带着证据,可以投诉。
关于新证据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谁主张,谁举证。以下情况例外:(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人民法院必须根据职权提取的文件资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资料(3)需要鉴定、调查的(4)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相互矛盾,法院审查质量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5)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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