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哪些调解协议不属于法院受理司法确认的范围?哪些情形法院会不予

2023-06-11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裁定不予受理:(1)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2)不属于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3)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4)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的;(5)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发现有上述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调解协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请:(1)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2)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3)违背公序良俗的;(4)违反自愿原则的;(5)内容不明确的;(6)其他不能进行司法确认的情形。 法条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三百六十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