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
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年休假,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定的工作年限后,每年享有的保留工作带薪连续休假。年休假包括基本年休假和补加年休假。具体时间由国家根据不同的I种和劳动的繁重程度分别规定。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国务院休假条理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①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②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③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④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的300%支付。⑤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