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可以,发现隐藏物的,应当送交有关部门(通常为公安)发布招领公告,在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
不可以,发现隐藏物的,应当送交有关部门(通常为公安)发布招领公告,在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埋藏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是成立的,在我国,埋藏物归国家所有,其交易不满足善意取得制度中的转让人基于真权利人意思表示合法占有标的物条件。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是侵占罪。可见除了要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必须具备"拒不退还"的行为才构成侵占罪。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什么是"拒不退还"有着很大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财物所有人发觉财物被侵占后,要求占有人退还而不退还的就是拒不退还。 第二种观点认为,拒不退还是指财物所有人向法院起诉前多次向占有人索要而不退还的行为。 第三种观点主张,拒不退还是指在一审判决做出前,占有人仍不退还的行为。 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即拒不退还应以一审判决做出前,占有人仍不退还为标准。理由如下: 第一、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已明文规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就是说本罪(侵占罪)属自诉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就不会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如果行为人在被害人向法院起诉前已经将占有的财物退还给了被害人,则危害状态消失,被害人的权利已得到保护和补偿,再起诉已变得不必要。 第二、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如果在诉讼过程中自诉人与被告人经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人将占有的财物返还给了自诉人,则可结束诉讼程序,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第三、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自诉人在判决宣告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根据这一规定,只要在判决宣告前,被告人与自诉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将占有的财物返还给自诉人,自诉人可以撤销起诉,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失去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
要结合具体情况,如果价值较大,又拒不归还,涉嫌侵占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5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