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部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监管的紧急通知》(川市监发〔2020〕5号)等有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部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监管的紧急通知》(川市监发〔2020〕5号)等有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部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监管的紧急通知》(川市监发〔2020〕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即日起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含农村自办群众性宴席),已经订餐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群体性聚餐活动的举办者、承办者等相关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依法查处,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依法承担。
疫情期间,三人以上聚餐即为聚集。在疫情防控阶段,全体党员及其公务员以及政治领导干部,都需要提高自身的领导地位,带头贯彻响应国家防控措施,禁止组织或者参与聚集性活动。对于一些大规模婚宴或者是其他活动,要求一切从简,禁止大肆宣办。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则按照依法处置,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这些违法者,相关公安机关可能会处以15日以内的行政拘留或者是罚款。
可以。广大人民群众、餐饮服务经营者要清醒认识当前组织、承办群体性聚餐可能引起疫情扩散的危害性,不组织、承办群体性聚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3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14,523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