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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没有伤情鉴定前,公安机关抓人是可以的,对法定时限不能进入刑事程序的可以先依治安程序办理,待伤情鉴定意见出具后再视情况而定。在对伤者拒绝...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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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故意伤害伤情鉴定的时间一般在伤情稳定了之后就可以做。但具体的时间国家是没有任何规定的,要看当事人的受伤情况;一般公安机关只要在受理了之后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 2、《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1、根据规定,工伤鉴定应当在受伤后一年内。2、根据你的描述,受伤已经三年是无法申请认定工伤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要求单位支付赔偿。3、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根据医疗发票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5)住院伙食补助费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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