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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新生儿入户政策

2022-02-02
政府或村居委这样做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育龄妇女的知情选择权即育龄妇女可以选择避孕药具、上环或者结扎等措施,也可以不采取不进行避孕措施。第二,你小孩上户口不需要村居委和当地政府计生办出具上环的证明,如果派出所这么要求也是违法的。因为按照安徽省户籍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家庭户出生登记〕婴儿出生后,凭出生医学证明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户口不在一地的,为防止重复登记,申报登记时要进行网上核查,不再要求提供未落户证明。出生登记结束后,派出所需在出生医学证明上加盖已入户章。”之规定,只需要带小孩的出生证、父或母的户口本即可。第三,当地政府部门或村居委、派出所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完成计划生育的考核目标,你可以直接到派出所上小孩户口,若不给上,你可以向省公安厅投诉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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