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是指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不包括减免税或后又得到补偿以及由他人代...
人已作为支出、亏损或坏帐处理的应收款项,在以后年度全部或部分收回时,应计入收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二)自创商誉;(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条例第十四条所称企业所得税由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其所在地是指纳税人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铁路运营、民航运输、邮电通信企业等,由其负责经营管理与控制的机构缴纳。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0人已浏览
646人已浏览
361人已浏览
1,1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