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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女职工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其中...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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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第三、,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在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是有产假的,一般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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