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商检失职罪是国家商检部门和商检机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进行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和出证,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 商检失...
商检失职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所谓国家商检部门,是指国务院商品检验部门,即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所谓商检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具体要求是: 1、对象要件,侵犯对象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检疫的物品不进行检疫,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 3、主要要件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四、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故意。
认定本罪时,应区分本罪与商检徇私舞弊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在于主观不同。本罪是过失,前者是故意的。同属必须检查进出口商品而不检查的行为,行为者知道不合格或者可能不合格而放任国家利益受到损失的情况下,知道为了吸引私人,今后的罪行应该被商业检查吸引私人欺诈罪。相反,由于过失,即知道被检查的商品有可能不合格,国家利益有可能受到重大损失。但是,根据进出口双方的质量、信用等各种因素,轻信可以避免,结果发生严重后果的,应当以本罪论处。
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构的正常活动。不正当行为严重干扰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法,法规的顺利实施,损害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构的威信,影响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构的正常活动。进出口动植物检疫工作对防止动植物传染病、促进外贸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动植物检疫人员如果徇私舞弊,把不住动植物检疫的国门,将会给农,林,牧,渔等生产带来灾难性后果,甚至危害人类健康,破坏正常的对外贸易关系,损害国家的声誉。本罪的客观要素。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检疫人员的不正当行为,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构成本罪,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后果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本罪的主要要素。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构检疫人员。动植物检疫机构包括国家动植物检疫机构及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集中的场所设立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构。本罪的主观要素。本罪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即行为者知道自己的不正当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产生的结果,对这样的结果的发生持希望和放任的态度。行为者的犯罪动机被个人所吸引,为了贪图金钱等非法利益,为了朋友和家人的爱情而被个人欺骗,为了报复和嫉妒心理而被个人欺骗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7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