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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出现医患纠纷,经科内解释患方不能接受的,应告知患方到投诉接待办反映情况,投诉接待办负责接待来访者,耐心听取患方意...
发生医疗纠纷后,经行政调解行调解未能解决者,医患双方都有权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其程序如下: 一、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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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 1、当事人就纠纷处理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 3、医患双方不能达成和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这样的: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机构中,患方(及家属)认为医方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患办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解决途径,由医务科、科室负责人协同患方封存病历,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及家属的意见,针对患者及家属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及家属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患办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患办调查落实,由医务科组织院内医疗纠纷专家讨论后提出解决方案,交于院内纠纷协调小组进行分析总结,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上报院委会,协同医患办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患办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上报主管院长,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市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二、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法定程序)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医患办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市卫生局医政科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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