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
农村征地的补偿标准,都是以地方规定来执行的。建议咨询当地国土管理部门,或者向他们复印相关的补偿标准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化的保障机制。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明确入市范围。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农村土地确认后,下列土地将被收回:1。未办理手续的土地,按照最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农民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擅自开垦荒地等四种荒地,由土地部分依法处置,也禁止在耕地上建造房屋等设施。在耕地确认证书中,农民合法耕地由村集体统一分配。2、空闲宅基地或倒塌房屋两年以上未使用的,不确定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确定的,村集体应当报县级政府注销土地登记,村集体应当收回。3、宅基地确认明确规定,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可以在土地登记卡和证书中注明超过标准的数量,并按照当时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超过部分应当退还村集体。4、非农业户籍继承土地将从农村集体的角度进行回收,不能从农村集体的角度进行回收。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07人已浏览
37,805人已浏览
3,227人已浏览
7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