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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而定,如果女方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大点。...
女方做了绝育手术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的,抚养权可以优先考虑给已做绝育手术或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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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判决女方,准备民事诉讼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证据,到对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起诉,要求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均分,抚养孩子,对方支付抚养费,对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可以来电或当面咨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依法处理。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1、说的不够清楚,孩子多大谁想要孩子 2、可参考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的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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