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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单位无需补偿。否则,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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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五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待遇,员工仍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之外,用人单位均应当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工资表,工资卡,工作证,上岗证,荣誉证等能够证明在公司上班的证明文书或者证件。新劳动合同需单位举证,您不用担心 3、如果需要帮助,可来律所面谈,!
1、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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