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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
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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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项附加扣除中,学历继续教育的最长扣除期限不得超过48个月。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在我国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费用,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每月400元的定额扣除。同等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得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费用,在取得相关证书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事假当天不发工资。 劳动部《关于试行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几项规定的意见》(中劳薪字1959第7号)第二条第1款规定:“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他们的工作性质不同,进行加班加点工作的时候,可以享受加班加点工资的待遇,因此,在一般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实行月薪制的,事假当天工资应当扣除,按照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日工资=月工资÷21.75。这里的工资指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工资标准,一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工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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