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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终结后,办案人员应制作结案报告,内容包括:(一)申诉的主要问题和主要事实;(二)查证的情况和结果;(三)复查处理的意见。...
下级检察院上报的交办案件结案报告,上级检察院要认真审查。如发现事实不清、处理不当的,应提出意见,交下级检察院重新调查或复议,必要时可调卷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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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通过以下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一)从群众控告检举中,发现和积极提供犯罪线索,配合打击和刑事犯罪斗争。(二)复查申诉案件,维护正确裁判、决定,纠正和建议改正冤假错案。办结后可进行必要的回访,巩固办案成果。对平反冤假错案后的善后工作,要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政策,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三)对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控告申诉,进行疏导,宣传法制,缓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矛盾激化,避免酿成刑事案件。(四)开展工作。对来信来访人提供必要的政策、法律咨询,指出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和法律程序,为民排忧解难。(五)结合办案,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检察建议,预防违法犯罪。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形式可以多样,要注重工作实效,正确行使职权。
对申诉材料应迅速审查,认为需要复查的,由承办人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经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检察长批准后复查。对批准复查的申诉案件,应当制订复查计划,确定需要查清的主要问题,以及复查的方法、步骤、措施和完成的时间等。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业务指导思想是,通过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查办控告申诉案件,了解执行政策、法律情况,提供犯罪案件线索,惩罚犯罪,纠正冤假错案,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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